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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创新券制度介绍——新加坡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知识化要求,提高企业附加值,推动产业升级,2009年新加坡标准、生产力与创新局推出了创新券计划。

    资助对象

    在新加坡注册并实体存在,拥有30%以上本地股权,年销售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全体雇员不超过200人的中小企业,均可向标准、生产力与创新局申请。

    服务机构

    企业在创新券申请网站能查到的知识机构,均为创新券计划注册机构。标准、生产力与创新局提前认定创新券合格服务单位,随后详细公布各单位提供的服务项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企业可通过网站信息与服务机构对接。

    资助范围

    2009年,新加坡创新券计划刚推出时,只包括技术创新领域。到了2012年后扩展至生产率、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等领域,旨在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

    创新券形式

    创新券面值5000美元,有效期为6个月,可用来购买名录里的任何服务。项目支出超出创新券面值的,超出部分由企业自己承担。支出不足面值的,结项时实报实销。

 

 

参考文献:郭铁成,骆庆生. 新加坡的创新券实践. 高科技与产业化[J]. 2014,(213):30-34.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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