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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创新券实施情况一览——上海

    2015年4月起,上海市启动实施“科技创新券”,全市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通过申请后,可获得最高10万元资助,用于共享使用大型科学仪品设施和约380家技术平台提供的研发服务。

    背景

    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过程中,昂贵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使用往往占据了其大份额的研发成本。上海作为全国第一个地方立法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的城市,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已经逐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利用的政策保障体系。

    2007年以来,上海市科委实行严格的联合评议和新购评议制度,核减比例达31.16%,有效地遏制重复购置与闲置浪费,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了仪器共享率和使用率。通过仪器共享服务和用户补贴,大量的中小企业可以节省动辄几百万元的仪器采购、保养费用,显著降低研发成本,有力提升了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效率。根据测算,政府每投入1元的补贴资金,可以激励中小企业投入约309元的研发投入,杠杆效应显著。

    在此基础上,市科委在中小企业用户补贴的基础上,推出了上海市科技创新券。与过去相比,科技券增大了补贴力度、扩大了受益范围、扩大了服务项目。除了大型仪器共享外,还增加了市级技术平台提供的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技术解决方案等技术服务,涵盖创新链条中更多的环节,对企业创新的支撑更加明显。同时,在不影响服务机构收费的情况下帮助其迅速扩大服务量,可以带动高校院所、服务型企业提升服务意愿、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从而提升科技资源支撑创新的效能,促进创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实施

    上海科技券的发放对象包括中小微企业与创业团队,企业规模符合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要求(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还未注册企业,已入住经认定的科技孵化器苗圃的创业团队皆可申请。每个企业和团队可获得的科技创新券额度上限均为10万元,采用网络认证,事前申请、事后补助的方式实行。

    科技券适用于企业或创业团队开展的科研活动中,共享使用加盟研发平台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和市科委授牌的市级技术创新平台、专业技术平台提供的研发服务,包括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技术解决方案等。

    上海的中小微企业只要登录研发平台门户网站,在线填写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创业团队由所在苗圃统一填写《上海市科技创新券推荐与审批表》,经核准后即可获得在线科技券额度,科技券与企业及创新团队一一对应,不得流通、转让。服务完成后,企业全额支付服务费用,研发平台系统根据发票金额、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计算预计可抵扣的科技券额度,每年度集中一次兑现。

    现状

    上海科技创新券自2015年4月20日首发,截至7月,共有488家企业和创业团队申领2400万元使用额度,其中企业人数不超过20人的,占到了57%。此外,在2013年10月,上海已先期与浙江省长兴县开展了“科技创新券”的跨区域试点工作,发挥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资源优势,立足上海,联合江苏、浙江等省,推动长三角的大型科学仪器共享。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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