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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创新券实施情况一览——浙江

    需求

    浙江民营经济发达、中小企业众多,在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科技支撑对中小企业成长至关重要。2015年2月,浙江省科技厅会同财政厅联合发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在全省范围发放科技创新券,支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随后出台《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方案》、《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促进公众创业创新的通知》等政策,着力构建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制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实现

    3月9日,浙江省首个政府部门云服务平台——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上线,开通科技创新券申领、审核、发放和兑现系统,并且集聚4000余家创新载体,60000余台(套)科研仪器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信息、资源、资金等“一站式”科技服务。

    如何使用创新券?这是企业和创业者们共同关心的话题。登录科技云服务平台便可完成整个操作流程,申领到创新券的企业首先到“创新地图”上找到需要的资源和服务内容进行在线预约;科技载体接受预约后,会与企业签订一个简易协议,由企业向所在的科技部门申请使用创新券;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科技载体收受电子创新券;提供服务后,凭券向省财政厅或者地方财政部门兑现。

    以往科技科研经费都以项目的形式奖补给企业,主要支持大企业、大项目,造成中小企业创新动力不足。现在通过云服务平台发放创新券,凡符合条件的企业与个人都可申领,是普惠的,它在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的同时,也极大地激活了原本“幽闭”的科研载体,推动了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

    延伸

    浙江省11个市和绝大多数县(市、区)根据省科技厅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相继出台创新券管理办法,全力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湖州全市三县两区全部制定了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实现创新券政策县区全覆盖。市级层面将创新券的推广使用与企业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结合起来,明确要求企业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实验、检测等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通过省云服务平台到相关平台去使用创新券,并要求湖州所有的科研单位和企业研究院制定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日常接待和管理,为企业使用仪器设备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湖州长兴县是最早推出“科技券”的县市,接轨科技云服务平台后,对创新券使用范围作了进一步的探索,规定科研创新、产品设计、人才引进等环节都可以以券抵价。

    台州市设立600万元创新券鼓励企业到各类创新平台和载体寻求服务。目前已超额发放创新券近千万元。所辖温岭市出台政策,规定中小微企业每年最高可申请到2万元额度的创新券,创业团队每年最高可申请5000元额度,申请企业和创业者全年低于5000元的服务可全额抵用。

    嘉兴市通过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向企业和创业者发放技术服务券、资源共享券、成果转化券、专利代理券、主体培育券等5类创新类,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目前,已向企业发放创新券500余万元。所辖海宁市2014年在嘉兴范围内率先推行“科技创新券”制度,打破原来传统的企业申报科技项目、政府安排财政资金的方式,向与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绩效为导向的普惠制政策推动创新为主转变。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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