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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创新券实施情况一览——深圳

    2015年,深圳推出“科技创新券”,创客等可利用创新券购买需要的科技服务,降低进入门槛和创业风险。根据深圳市科技项目与经费管理的相关政策,“科技创新券”是指市科技研发资金用于支持各有关机构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而发行的“有价证券”,但是企业申报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过程所需服务、工业设计类服务及科技金融类服务不列入本项目支持范围。

    6月,在深圳国际创客周开幕式上,深圳市政府向6名创客及创客空间代表发放深圳市科技创新券,每张券价值5万元人民币。来自深职院软件专业大二学生李沁、创客工场创始人王建军、将M aker翻译为“创客”的蓝胖子机器人创始人张浩等6位创客代表领取了创新券。该创新券可用于向科研机构、企业等申请硬件或者软件方面的服务,包括创客需要的开源软硬件和服务器租赁等使用,有助于创客的产品得到落地。比如创客要去超算中心计算一个公式,可以将创新券拿到超算中心抵扣服务费用,超算中心再将创新券拿到相关部门进行财政结算。

    10月,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拟对2015年申请科技创新券计划的314家服务机构入库、拟对1882家中小微企业发放创新券,并将相关名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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